465-1
[釋]補特伽羅我執於自心相續上,是為薩迦耶見,但是,在他有情心相續上,就不是薩迦耶見。而此薩迦耶見所執是於自心相續上執這個我,非唯名言假立而有其不共體性之自性有。這分執心識執自性有的這分執著,是輪迴生死的根本。這個心識執著的,他的耽著境是自性有,這分自性有雖然是不存在,然此不存在的必須依於存在的假立名言之補特伽羅,就是名言有。所以,自性所立之我,這一分是為勝義理智抉擇所應破的,然而名言假立之補特伽羅就非所應破。因此,在所破上必須加勝義或自性之簡別。因為如果這分不加勝義或自性的簡別的話,把這個假立名言的補特伽羅這分名言有把他破除掉了以後,那就變成斷滅見。但是,如果所破的事物是不存在的,然而不存在的事物那就無所謂的簡別了,就直接跟他講沒有,就可以了,直說無即可,譬如:兔角。
(p465+6)
第二於餘所破加不加之理。
[釋]:此科判是從p457+1「第三明自宗所破分三」之第二科判。而此「第三明自宗所破」是來自於更前面的p409-1之「第三自派明顯所破之理」。由於第二科判「遮遣餘派未明所破而妄破除」說明之後,當然必須顯明自宗所破之見解,故由p409-1之「第三自派明顯所破之理」來說明。p457+1此科判分三:一、正明所破義,這個科判已經敘述完。第二科判「於餘所破加不加之理」。此中所破即是指理所破,此所破即是指所執的不存在的事物,這分叫自性有。又此所破必須依著存在的事物,就是名言有,所緣的這分名言有。所以,理所破是以正理思惟抉擇去觀察此分自性有,而非思惟觀察抉擇存在的事物名言有。假若以理路思惟抉擇存在的事物名言有,則會破除此存在的事物而成為斷滅見。因此,破、不破除當然應有所簡別。所謂的簡別,即是特別說明所要破除的那一分,譬如生及自性生。理所破所要破除的是自性生,故於所破生時須加自性之簡別。因此,理所破所要破的是自性生而非破生,為什麼呢?以生是名言有,他是所緣而非所破。接下來,我們來說明我們剛剛所說的所謂的簡別。要說明之前,我們知道說,經、論時常講說無始劫以來在輪迴生死,所謂的無始劫你找不到一個源頭,也就是說凡夫異生的識體,從無始劫以來,他就是顛倒錯亂。因此才讓我們輪迴生死,甚至墮落三惡道受苦,因此我們必須學習教理,依著這個教理,把我們顛倒的識體、錯亂的識體把他轉為正確的識體。所以,我們學習了教理以後,我們要去把我們的識體所耽著的境,也就是我們以前所說的,只要談到識體,一定有所對境。站在識體來講,有顛倒的識體那一定會有相對的不顛倒的識體;錯亂的識體,那相對的一定會有正確的識體。因此,顛倒的識體,一定有他所顛倒的所執實的境,那這個執實的境,也就是說顛倒識體所執實的這個境,他的耽著境是不存在的,可是這分不存在他一定要依著存在。因此,拉回來講,一般我們所說的,我們要破邪顯正,也就是說我們要破除我們顛倒的識體,他所耽著的執實境,把這個執實境破除掉然後令我們的識體轉為正確的。因此,我們才可以跳出輪迴生死,乃至究竟的成佛,所以,才會講破邪顯正。那這分破邪顯正一定是放在自己的識體上,如同我們剛才所說的,因為我們無始劫以來就在輪迴,所以我們無始劫以來沒有一個開頭,找不到一個第一因,我們的識體就是顛倒、就是錯亂,所以我們必須把這個識體轉為正確的,就是破邪顯正。因此,這個破邪顯正首先一定要在自己的心識上破邪,轉顛倒為不顛倒、轉錯誤的為正確的。當然,我們要讓我們的識體從顛倒成為不顛倒,從錯亂成為不錯亂,一定要了解識體的對境,顛倒的對境,他的執實境是顛倒什麼、錯亂是錯亂什麼。然後把這分顛倒的執實境,所執實的用理路去觀察,然後把他破除掉。那,顛倒的識體,他的執實境被你破除掉,識體就會轉成正確的、轉成不顛倒。因此,在破除的時候,就必須要簡別,所謂的簡別,就是你要破的是什麼、不應該破的是什麼?這個一定要弄清楚。所以,顛倒的識體所執實的境是不存在的,這分當然要破除。我們剛剛所說的,顛倒的識體一定是觀待不顛倒的識體,那顛倒識體執實的單著境是不存在的,雖然他不存在,可是他所依的一定要存在,. 所以,如果我們在破除的時候,如果沒有去簡別什麼應該破、什麼不應該破,總相破的話,這個會讓我們變成斷滅見。為什麼?存在的法你不能破,我們要破的是不存在的事物,我們把它顛倒為真實存在的事物,這分你當然要破。因此這分破來講,如同前面所說的。有人我執、有法我執,有人我執所執的境,跟法我執所執的境。人我執跟法我執都是顛倒識體,他讓我們輪迴生死,因此,人我執的顛倒執實境,是在補特伽羅上,執為自性有。法我執的顛倒境是在法上執為自性有,這分自性有是不存在的,但是仍然要依存在的。就如同我們剛剛所說的,顛倒的識體一定是相對是不顛倒的識體;錯亂的識體,那相對的一定是不錯亂的識體。那顛倒的識體,所執實的是不存在的,相對他一定要依著存在的,所以他才可以說破邪顯正,轉輪迴為解脫。所以,因此,這個地方才特別要說明所謂的簡別。
簡別:理智抉擇所應破的那一分
法:分勝義諦及世俗諦
→ 顛倒識體依著所緣之事物上(如瓶)
增益不存在的事物(如自性有)
所謂的簡別就是簡擇理智抉擇所應破的那一分。當然,反面來講,也有說不應破的那一分。這個一定要把他釐清楚。這個法,所應破的那一分,所抉擇的一定是依著一個存在的法。然所要破除的那分是不存在的,因為存在的你不能破,你一破下去就會變成斷滅見。因此,這個法,就分勝義諦及世俗諦,只有這兩種,沒有第三種,也沒有只有一種。怎麼說?如果單單只有勝義諦,那勝義諦也不可能存在,因為勝義諦存在一定要觀待世俗諦。世俗諦的存在也要觀待勝義諦。所以,不可能單單只有一種,也不可能有三種,因為沒有一個法是勝義諦也是世俗諦。因此法分為勝義諦及世俗諦,只有這兩種。首先我們來說明,什麼叫世俗諦?所謂世俗諦的話是說,顛倒識體,不過這個地方是依著我們剛剛消文的文字來做解釋,但是,不是世俗諦的定義。所謂的世俗諦的話就是顛倒識體,他依著所緣之事物上,那所緣事物上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是存在的法,譬如講:瓶子。那在這個瓶子上增益不存在的事物,譬如:自性有,就增益瓶子他自性有。所以,把這分瓶子增益為自性有,那當然這個叫世俗諦。我們前面有說的,龍樹菩薩他們有說:由世俗諦而入勝義諦。所以依著世俗諦而去通達勝義諦,依著世俗諦如何通達勝義諦呢?就是,我們在黑版上所寫的,世俗諦,就顛倒識體依著所緣的事物上,這個所緣是存在的事物,譬如:瓶子。那依著他,增益為自性有,那這個自性有是不存在的事物,透過理智抉擇,這個理智抉擇,我們說如果你是學習中觀應成派通達空性的正理,這個就依著中觀應成派理智抉擇,抉擇這分顛倒識體所耽著的這分自性有到底存在與否,去觀察他。那觀察了以後,就把這分自性有遮除掉,所以,自性有遮除掉了以後就是無自性,無自性是不是就是空性?所以這分叫勝義諦。所以,理智抉擇所應破的那一分是自性有,但是理智抉擇所應破的,一定要依著存在的事物,就是瓶子。為什麼要這樣說呢?因為一定要依在這個瓶子上,而這個瓶子是真實存在的,是名言有存在的世俗諦法,你不能破。依著這個瓶子而去通達瓶子上的無自性,所以瓶子上的無自性就是瓶子的空性,瓶子的空性要存在一定要觀待瓶子。假設瓶子不存在的話,瓶子的空性也不存在。所以,理智抉擇,什麼是所應破、什麼是不應破。為什麼這樣做解釋、要這樣簡別呢?因為任何一法,你一定要正確地去成立什麼是勝義諦什麼是世俗諦,如果你無法去成立勝義諦跟世俗諦的話,表示你還沒有真正的建立正知見。如果你沒有辦法建立正知見的話,你當然也無法通達空性。你無法通達空性的話,是不是什麼是世俗諦法你也不清楚,如果這樣的話修行就會有問題,因此這個地方講簡別,就是這個道理。當然,如何簡別?中觀的教理你要學習,唯識的教理你也要學習,什麼是該破、什麼是不應該破,這一定要弄的很清楚。.。
(p465+6)
若石女兒及兔角等,諸畢竟無直可云無,不須簡別。如是雖於所知有,然依時處有有,有無,若說彼時處無,亦不須簡別。
[釋]:這個地方,雖然我們剛剛有講到簡別。那這地方所說的說,若像石女兒及兔角等,諸畢竟無,故可以直接講不存在,就直接講無就好了。不須加勝義等等的簡別,也就是說,你沒有必要再加如石女兒是於勝義無,兔角於勝義無,每有必要去加以簡別。只要直接說石女兒無、兔角無即可。因為這個地方如果加勝義簡別的話,難道是世俗有嗎?勝義沒有的話難道會世俗有嗎?所以,他畢竟不存在的話,不論在勝義上不存在,世俗上也不存在。所以,此時就不需要加以簡別。同樣的道理,如是雖於所知有,剛剛是講說在所知上是不存在,現在所知上是存在的。所之中有,然依時,以時間,或以處,處所來說有的是有,有的是無。所以,若說彼時處無,當然亦不須加勝義等其他簡別。怎麼說呢。對比前所說之石女兒及兔角,這個於所知中是不存在的,直接說無即可。同樣道理,然此於所知中雖有,亦直說無,不須加其他簡別。如同剛剛所說的,有些花或芽,甚至有些水果,在時間上,夏天才有,冬天沒有,這時候你就沒有必要簡別,因為如果你說勝義無,那是不是就世俗有呢?這是以時間上來說。但是如果以地方上來說,某地方有,某地方沒有,同樣道理,也沒有必要簡別,因爲如果你簡別的話,同樣道理,難道說要勝義無、世俗有嗎?因此對於這些,即使是所知存在的,於陳述的時候也不須加以勝義簡別。
(p465+7)
若中觀師雖於名言不許彼有,唯由自他實事諸宗,不共增益,破彼等時雖就意樂,有時須加,然實無須新加自性簡別,以彼諸宗已許彼義故。
[釋]:若就中觀應成師雖於名言不承許彼實有自性,唯由自部他部實事諸宗師,不共增益如外道共主或小乘部派無方分極微、甚至唯識派所承許的阿賴耶識,在破彼外道之共主、內道之無方分極微等時,於特殊少數情況下,雖就意樂,有時須加勝義或自性簡別,然在一般情況之下實無須新加自性簡別,以彼諸宗在一般情況已許彼共主或無方分極微、阿賴耶識義故。所謂的一般情況之下,即是要觀待他們的意樂才加上勝義或自性的簡別。如此才能令他們對於自宗所承許的產生懷疑,進而導引他們生起正確的見解。但在一般的情況之下,在破除他們所承許的共主及無方分極微等,不須要再加上勝義或自性的簡別。因為,就他宗而言,已承許他們存在,故本文才說:「以彼諸宗已許彼義故」,只要直接說:「無」即可。譬如我們剛所說的阿賴耶識,阿賴耶識就直接跟他講無,不需要去簡別勝義有的阿賴耶識或是自性有的阿賴耶識,沒有必要跟他去做簡別。但是本文有說到,於特殊少數情況之下,雖就意樂,有時須加勝義或自性簡別,譬如對外道數論派,以其承許自生,而生即是自生,故破自生即破生。若對其出論式,必須加勝義簡別──譬如瓶等有法非自生,因他認為自生就是生,把它破除掉後,他會很容易墮入斷滅邊,故必須加勝義簡別─勝義有。這個論式怎麼出呢?說如瓶等有法勝義非自生,勝義非自生把他破除掉,這是破自生並非破生。有時候在某種情況下當然要加勝義或自性簡別,可是一般來講是不會加的。
(p465-5)
除彼所餘中觀諸師,於名言中所立諸義,任破何義皆須簡別。若不簡別,則於能破之正理,過失同轉唯成似破。
[釋]:這句話之前有說破除石女兒、兔角等及根本不存在的事物,當然不須加上勝義等簡別而直接說:「無」。除此以外,「彼所餘」如瓶、柱、補特伽羅等諸法類,中觀諸師於名言中所立於此所知存在之諸義,既然是存在的話,任破何義你一定要簡別,所以必須要做一個簡別。假若不簡別,則於能破之正理,假若破除此名言有之諸法,這種過失會在自己身上產生,所以此種過失同轉於自身之上,這樣的正理會變成似能破,此種正理唯成似能破。剛剛所說的什麼叫似能破呢?譬如說這個正理你破除他,同時你也會破除你自己,這個叫似能破。譬如下部派認為:破自性有即破名言有,也就是說他自性有被你破除掉以後那一切法都不存在,故中觀應成派於所知中所破假若不簡別,則他宗認為破自性有亦破名言有的過失,於中觀應成派自己亦犯此過失,中觀應成派你在破所知存在的法,假設你不簡別的話,那被你破除掉以後這個法當然就不存在,下部派所說,破自性有名言有亦破除掉,這種過失也要在你中觀應成派自身產生,為什麼這麼說呢?因為你破除掉會變成斷滅見,存在的法被你破除掉就會變成斷滅見,所以以無名言有則成斷滅見故。
(p465-4)
又如前說中觀諸師,於名言中所立諸義,必須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及名言量所不能害。
[釋]:此於所破不犯他宗破自性即破名言有的過失,如前解釋過於所承許名言中所存在的諸法,在安立他為名言有時,又如前說中觀應成諸師,於名言中所立世俗名言有諸義之三條件,必須在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及名言量所不能違害。此中第一個條件是名言識所共許,如瓶子,瓶子是名言識所共許,也就是說世俗有是存在的,這個你不能破,譬如講瓶子。反面來講兔角,就是不存在,兔角是名言識就可以了知他不存在。第二個條件是為餘(其他)名言量所不能違害,如執繩為蛇,在繩子上妄執為蛇,但是其他的識體或是說你第二刻識體,一靠近一看那你就知道繩不是蛇,這是第二個條件。第三個條件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無能違害,此三條件即是簡別,所以簡別的話是說你在勝義理智抉擇的時候,在安立名言有的時候一定要符合這三個條件,這是中觀應成派對於名言有要安立的必須符合三條件。那當然這個地方我們進一步來講說,為什麼要講這三個條件呢?因為中觀應成派他認為:一切法的存在是唯名言假立。好,那現在呢,我們舉個例子來講,
〝唯〞名言假立;或〝唯〞分別假立
→ 是遮自性有
名言(或識體)對境所安立
→ 有名言所安立之自性,如:瓶
名言有的三個條件:
1、是名言識所共許
2、餘名言量無能違害
3、觀察有無自性之正理無能違(危)害
好,我們剛剛解釋說:中觀應成派他的見解認為,一切法是唯名言假立,所以在這個法的支分或者是它的施設處呢一點點自性都沒有。那自續派跟唯識派他們諸師就辯論了中觀應成派:如果諸法只是唯名言假立的話呢,瓶子的存在我如果僅僅是唯名言假立,那瓶子的支分、瓶子的施設處如果沒有瓶子的體性的話,那也可以安立它為車子跟房子啊,因為唯名言假立呀,.啊!因此對於這方面的話,那中觀應成派說呢:雖然是唯名言假立,但是呢也要符合什麼——三個條件,因此呢我們就來黑板上呢來做個解釋!
那我們知道呢,說:所謂的〝唯〞名言假立或者是〝唯〞分別心假立實際上呢意義是一樣的,但這個中間的〝唯〞字呢是什麼呢——是遮掉自性有。也就是說呢:以應成派他們的見解說呢——一切諸法是唯名言假立,那如果不是名言假立的話呢,那就是說——非唯名言假立而於前方而有,說這個法的體性於前方而有,那這個法的體性於前方而有,這部分就變成自性有,.。那中觀應成派的唯名言假立呢,這一分的體性呢是唯賴分別心安立過去,所以這個體性呢並不是於前方而有,如果這個體性於前方而有的話,那就變成自性有。所以呢我們在這地方舉一個瓶子來說。我們要安立瓶子,那瓶子絕對離不開它的支分還有它的施設處,那我們要安立瓶子,那它的支分呢就是瓶口、瓶底、瓶腹,還有瓶耳,乃至它能夠裝水,所以呢依這樣而安立為瓶子。但是呢自續派以下他們認為呢:在瓶子的支分或者是瓶子的施設處要安立它為瓶子的話,那瓶子的體性呢一定要在支分上而有,假設呢瓶子的支分沒有瓶子的體性的話,那也可以安立它為車子或者其它事物啊,因為都是唯名言安立呀。但是中觀應成派認為說呢,說:假設瓶子的體性於支分中而有,於前方而有的話呢,那表示瓶子的支分呢跟瓶子就變成自性有,就變成自性一了,.啊!所以,這分在體性於前方而有不需要分別心安立的話,那這分體性叫自性有。這分自性有呢以中觀應成派來講呢這是不存在的,它只是唯賴名言安立而已。因此呢就會產生這兩種的辯論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