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423
(p423+4)
若未如是分別全無與無自性,有性與有之差別,而於破除有無邊時,但作是說,我非說無,是說非有,及非說有,是說非無者,純相違語,非能略說中觀深義。
[釋]:解釋之前說到『法』的存在,有的用成立品去成立、有的用遮除品去成立,遮除品裡有相違,相違裡又有正相違。此所要說明有自性、無自性,或者是有、無;也就是說只要承許有、就是遮除無,只要承許無、一定要遮除有,所以有、無二者是正相違。
還有一種是相違,所謂『相違』是二個事物存在,不可能會有一個事物是它、也是它;譬如瓶與柱是相違,因為瓶子不是柱子、柱子也不是瓶子,所以叫相違;不僅如此,也沒有一個法是瓶子也是柱子、是柱子也是瓶子,所以這叫作相違。
還有一個是正相違,瓶、柱是相違可以同時存在,但是『正相違』不可能同時存在;譬如光明與黑暗,光明與黑暗不可能同時存在,它是正相違,所以有光明、絕對沒有黑暗,有黑暗、絕對沒有光明;同樣道理,欺騙與不欺騙二者也是正相違;錯與不錯也是正相違,只要錯、一定遮除了不錯,只要證成不錯、一定遮除了錯。
因此下面這一段在說有、無的決定,如果心識已經決定有、一定遮除無,決定無、一定遮除有;絕對不可能遮除有、又有有,或者是遮除了無、又有無,這樣將會變成第三種。如果變成第三種的話,有、無就變成沒有用。這裡是牽扯到要在心識決定解的時候,有、無之間要分得很清楚,也就是剛剛所說的正相違。有、無是屬於正相違,不僅相違而且是正相違,因為有、無不可能同時存在,也就是沒有一法是有也是無,
本宗說若未如是分別世俗名言「全無」與「無自性有」,如果沒辦法分別這二個,或者「有自性」與「名言有」這二個之間的差別;如果沒有分得很清楚的話,「而於破除有、無二邊」的時候;「但作是說」也就是說「我非說無,是說非有」及「非說有,是說非無」;因為此種見解是『非有、非無』之見,這個純屬相違品,也就說不可能有這種法存在,如果這樣理解的話,不能稍微略說中觀深義。
(p423+5)
由破他時觀察有無自性等而破,自亦現許彼二決斷。而又許有俱非義故。隨於何事觀察自性,或有或無,於有無二,須能決斷,若第三聚非彼所攝,理不應觀自性有無。如同有說顯色中有,問青中有或黃中有。
[釋]:這一類學者在觀察有—無法遮除無,觀察決定無—無法遮除有,以這種第三聚的相違義,這一類的學者在破他宗時,也以正理觀察—不是有自性、就是無自性等等破除,但是這一類學者就是指自許中觀應成派的西藏學者,他們也認為「自亦現許彼有自性、無自性二者來作決斷」,然「而又承許有俱非」,就是非有、非無之義故。
但本宗認為這樣承許的話,「隨於何事觀察自性,或有、或無,唯於有、無二,須能決斷」,雖然觀察有、無,必須在有或無二者作決定,假若有第三聚—有第三種的話,則「非彼有無所攝」;如前所說有、無是正相違,不可能同時存在,所以有第三聚就不是有、無所攝,這個意思是意謂著任何一個法上,假設有第三種的話,就無法觀察其自性有無;所以「理不應該觀察自性有無」根本無法去觀察,根本無法去觀察就根本無法作決定,也無法產生決定解,到底有自性、無自性,到底有、或者無,會變得模稜兩可。模稜兩可的話,不要說修,連知見都無法確立,知見沒有辦法確立的話,怎麼去修行?修行是在識體上去修,所以識體上若決定有—決定是遮除無,決定無—決定是遮除有,就如同剛剛所譬喻,如果決定有道德—一定是遮除沒有道德,決定沒有道德—一定遮除有道德,所以不可能有道德也是無道德,無道德也是有道德,絕對沒有第三聚的。如果有第三聚的見解,根本無法確立正確的見解。
這個就「如同有說,顯色中有」青色、黃色、紅色、白色也就是青、黃、赤、白根本四色;假若「問青中有或黃中有」,此處是問這個顏色是青色?或是黃色?因此必須決斷是青色—絕對遮除黃色,是黃色—絕對遮除青色,絕對不可能有的顏色—是青色又是黃色,沒有這一種,如果有這樣的話,乾脆前面就不要問了;所以此問必須決斷是青、黃,如果是青色—就絕對遮除黃色,如果是黃色—就絕對遮除青色,絕對沒有第三種,也就是沒有一種顏色—是青色也是黃色的。如這個人是男人或者是女人?決定是女人—絕對遮除男人,決定是男人—絕對遮除女人。
(p423+8)
如是能斷自性有無決定者,須總於所知,能斷有無決定。如於諦實,能斷諦實一多決定者,須總於一多能得決定。能如是決斷者,須能遮第三聚,故許有俱非之法,實屬亂說。
[釋]:同樣的道理,如是能決斷,在我們心識能決斷自性有、無決定者,那你要產生決定總於所知,所謂所知,當你決斷這一法,他一定要存在,所知即是存在,所以須能斷有、無決定,如上所說有道德是所知,為什麼?他是存在的,無道德也是所知,他也是存在的,但是有沒有一個法他是有道德也是無道德的,沒有,所以他不叫所知,所以若有第三種非有非無,或既有既無,則非所知所攝。所以非所知所攝是不存在的,沒有這一種法,如同於諦實存在的話,也就是諦實存在的話,或是自性有存在的話,或是勝義有存在的話,須能斷諦實一、諦實多,多叫作異,不是一就是異,不是一就是多而來作決定者,即須總於一、多能得決定。也就是一決定遮掉了多,或遮掉了異,如果決定多或是異,決定遮掉了一,那就沒有第三種,所以,能如是決斷者,須能遮第三聚,一定一、多或者是有、或者是無,由這兩個來決斷的話絕沒有第三種的存在,所以須能遮遣第三聚,非有非無、既有既無,故許有俱非之第三聚之法,實屬亂說,宗喀巴大師說這叫亂說,我們在決定有、無,決定一、異的時候,趣入空性的時候,從唯識派的解深密經宣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,大般若經所說的一切諸法皆無自性,所以說無自性,所謂無自性就是把自性遮除掉,因為把自性遮除掉所以叫無自性,若有第三聚,把自性有遮除掉,同時顯現無自性,可是顯現無自性,可是自性有又存在,又有第三聚,怎麼會有這種法呢?有自性有也是無自性?不可能的,若這樣的話,根本無法確立正確的見解,而又這樣修的話,會出現問題,也決定無法獲得空正見,甚至用這種見解去宣揚佛法的話,佛法會被損壞且種下毀謗佛法之惡因,亦即此第三聚之觀察,無法確立正確的見解。所謂確立正確見解,可以放在世俗諦或勝義諦來說,世俗諦的話,這個煩惱一調下去把他遮除掉,51:26決定不可能會有惡或善同時在一起的,惡就是惡,善就是善,沒有既善也既惡,若是這樣就會變成既樂也是苦的,例如我們很渴時喝水,也是樂也是痛苦的,不可能有這種事情存在,所以叫亂說,亂說就無法確定正確的見解。
(p423-4)
如《迴諍論》云﹕「若違無自性,應是有自性。」如是許者,隨於何法,皆不能遮第三聚法而得定數,唯懷疑惑,以於有無等決斷一品,則於他品不決斷故。
[釋]:這裡必須用有、無來作決定,引龍樹菩薩所造的《迴諍論》說:「若違無自性,應是有自性。」52:52如果把無自性遮除掉,一定是承許有自性;反面來講,把有自性遮除掉,一定是無自性。
如是這樣的承許,假若你遠離了有、無,即是不以有、無來作決定,「隨於何法」要觀察思惟的話,絕對不能遮除第三聚法而得定數,定數即是無法獲得正確的見解;假若沒有決定只有懷疑,「唯懷疑惑」-無法確定正確的見解。
「以於有、無等雖能決斷一品,則於他品不決斷故」也就是決定有一定要遮除無,決定無一定要遮除有。若於此產生懷疑,則會成為決定有、無法遮除無,決定無、卻又無法遮除有;因此才會產生第三聚──非有、非無,這種非有、非無實屬亂說之邪見。
雖然是這樣講,經論也有說:「是一亦是異」,是指一、異的意思都可以成立,但是於此類經文不可理解為—成立一時同時也成立異,並不是這樣。一個法的成立,可以用一來成立它、也可以用異來成立它,所以經典才說是一也是異;但是卻不可理解成,成立一時同時可以成立異,或成立異時同時也可以成立一,不要依文解義。所以在經論上有四依,所謂的依法不依人、依義不依語….,雖然經文上有這麼說,但是不能依文解義。因為實際用心識去體悟,沒有一個法是一也是異,不可能!所以不要這樣去理解,要『依義不依語』,沒有一個法是一同時也是異。經論之意應該理解為,假若在心識決定為一品來成立,當下即遮除異品或者多;如果決定為多或異品來成立,則當下也一定遮除一品,故經論說:「是一亦是異」。
如果說是一、也是異的話,這是站在世俗名言有的角度來說;是一也可以成立、是異也可以成立,這是站在世俗名言有來說它。假若有一法有勝義有,或者有自性,當然這個法的存在,不是自性一、就是自性異,要不然不是自性異、就是自性一;若自性一不存在、自性異也不存在,則由自性有所成立的任何一法,於所知當中不存在。
因為一切法的存在,不是自性一、就是自性異,如果一不存在、異也不存在,絕對是非所知所攝,也就是說它不是存在的法;57:42因此經典上說:「是一亦是異」,這是站在世俗名言有的角度來說。如果站在不是一、也不是異,這是站在勝義理智抉擇的角度來說;如果承許它是勝義有、承許它是自性有,那就用勝義一、勝義異,或者自性一、自性異來理解,沒有這種法存在。
同樣道理,依此理來理解有、無、非有、非無,所以不能單單以字面上而說,要知道其內涵。譬如《中論》,《中論》也有講有、無,或者是有無俱有、有無俱非,所謂有、無、非有無、非非有無,它也會這樣說;雖然文字是這樣說,但要了解內涵;也就是說把『有』遮除掉了,當然就是『無』,再把『無』遮除掉的話,會把有、無拿起來俱有把它遮除掉,『有無俱有』遮除掉是不是就是『有無俱無』,再把『有無俱無』遮除掉。講這個道理的話,無非說假設有自性的話,有也不存在、無也不存在,所以有被遮除掉-無,無也被除掉,無也不存在,要說『有無俱有』也遮除掉,『有無俱無』也是把它遮除掉,雖然講這四個,究竟來講還是有、無二個而已。因此會產生誤解的話,是對於《中論》所說的不理解,所以會產生有第三聚。
還有一種,雖然會產生第三聚,它也是不敢確定,譬如自許中觀應成派的西藏學者,他也認為一切諸法皆無自性,可是雖然一切諸法無自性,但是一切緣起因果法就不存在;可是他又說緣起因果法不存在也不可以,所以說「我非說無,是說非無,我非說有,是說非有」對於緣起、無自性,無法在心識上決定,所以會產生這種錯亂的見解,甚至這叫作邪見;因此從一開始,這個科判一定要分的很清楚,什麼叫自性有、什麼叫名言有、什麼叫名言無、什麼叫全無,一定要分的很清楚。
如同一開始說的,整個六道輪迴來說要種下解脫之因,第一因要種下解脫之因一定在人道,這個佛陀在《入胎經》就這麼說了;說人道非常的殊勝,人道的殊勝在當獲得人身,一定要種下解脫的資糧,要種下解脫的資糧,必須要學習無我空慧。一剛開始有說,佛陀出世的時候三轉法輪,三轉法輪所宣說的有不同的空性,到底是那一個空性是最正確的?所以必須對這個去理解。
但是在學習空性,一定要注意,不能只有在文字上而已,要理解文字上所說的內義、心識產生的作用要去理解它,因為輪迴也是識體,解脫涅槃也是識體,所以對這分識體如何讓你輪迴?這個識體如何讓你解脫?中觀正理的抉擇一、異,或者一、多,或者非有、非無這是非常重要的,它是拿來心識上操作的,當操作對的時候,生起緣起如幻,也就是能遮除自性有,而又可以安立緣起因果法如幻的話,這一刻進入聞所成慧,進入聞所成慧、又具有菩提心,就是大乘的資糧道,已經進入了。這一刻可以說一開始生活起居,全部在累積成佛的資糧,所以在菩薩戒有這樣說,當你生起菩提心的這一刻,當然生起菩提心也要學習無我空慧,這一刻當下就是天天睡覺,也是在累積功德,當你沒有菩提心的時候,就是天天做善事,也是無法累積成佛的功德,這是菩薩戒所說的。
倒回來說,學習這些理路,是非常重要的;不僅讓你擠入資糧位,甚至種下未來成佛的資糧,這是非常重要。即使學空性學不懂,也不可以放掉,因為獲得了人身,一定要想盡辦法去修,懂多少就算多少,但是不能放掉。因為一放掉不可能來生自然懂,佛法談緣起因果,絕對不可能自然懂,一定要努力學。另外一個道理,是即使在學空性的道理,也在累積很大的資糧,就如同《金剛經》裡面所說,乃至於一四句累積的福報跟功德,比恆河沙裡面每一粒沙,如果它都是金、銀、琉璃、赤珠、瑪瑙…,但是學習空性經典的功德與福報,比這個都還來得大。
(p423-2)
若許於是非等,無第三聚者,則於有無亦相同故。然彼說者,是於中觀論,宣說非有非無之語,所起誤解。
[釋]:本宗又云:若許於是、非等決定,決定沒有第三者-亦非亦是,所以而無「亦非亦是」之第三聚者,則於有、無亦相同故,決定為有、就遮除無,決定為無、就遮除有,決定沒有「亦有亦無」之第三聚。然彼說有第三聚者,是於龍樹菩薩所造的《中觀論》,宣說「非有非無」之語,所起誤解。如《中論》云:「一切法空故,何有邊無邊,亦邊亦無邊,非有非無邊。」又云:「何者為一異?何有常無常?亦常亦無常,非常非無常。」事實上,《中論》講這一句的重點在空性中,沒有所謂一異,沒有所謂的常,沒有所謂的無常,沒有所謂的有邊,沒有所謂的無邊,也沒有所謂的非有邊非無邊,但是空性的特徵是常,是以分別心去安立它為常,可是不是在空性定你可以去安立它為常,或者是無常。所以在空性定當中,沒有任何一法可以顯現,既然沒有一法可以顯現,又何來的常,又何來的無常,又何來的非常非無常,又何來的有邊,又何來的無邊,又何來的亦有邊,亦無邊,又何來的非有非無邊,這個都不存在。雖然《中論》有講,但你要理解中論所說的涵意是什麼?他的義理是什麼?當然,有邊、無邊,或常、無常你也可以站在世俗諦來做解釋,所謂世俗諦,用名言做解釋,這一類對《中論》所說的語言文字,產生誤解。
(p423-1)
若許爾者,如不可說為有為無,亦不應說非有非無,俱於四句如是說故。
[釋]:這句話是本宗破有第三聚者,他派說:若許「非有非無」-爾者,是依於《中論》而說。他派認為說「非有非無」《中論》也有寫,所以自認無誤。本宗反辯,如汝認為:不可說為有,亦不可說為無,是因為汝無法於「有」、「無」來作決斷,無法在汝心識上做決斷。雖然他派承許「非有非無」,是依於《中論》所說。然,本宗反問:既然汝依《中論》所說,但《中論》亦有說第四句「非非有亦非非無」,故汝亦不應說唯由第三句,也就是說《中論》中說有無,你就說「非有非無」,那你為何不說第四句,而僅僅說第三句。故汝不應說唯由第三句「非有非無」來作決定,為何不用第四句,你說個道理。因為《中論》俱於四句──有、無、非有無(俱非),及非非有無(俱有),如是說故,《中論》是如此說的。
在解說(p424)之前,我們要理解一個觀念,在我們的分別心要名言安立任何一法,這個法一定要有其體性被安立,如果沒有這個體性的話,單單只有名言的安立是不可以的,如果單單只有名言的話,車子也可安立為牛車,因為單單唯有名言安立,所以名言的安立,也要有這個法的體性,譬如舉例說,我們的心識生起一個瓶子,那也要有瓶子的體性,若沒有瓶子的體性,單單生起一個瓶子,這個法不存在,如同兔角一樣,因此我們要安立一個瓶子,一定要有瓶子的體性,瓶子的體性是依著瓶子的支分而存在,瓶口、瓶底、瓶腹等等,所以中觀應成派認為,要安立瓶子,須依著瓶子的支分,此支分也是唯名言假立,些許自性都沒有。也就是說瓶子的體性,不可能在支分上存在,可是瓶子的體性,是依著支分唯名言假立而有,這唯名言假立的這一分也就是瓶子的體性。但是實事師會認為說,我在安立瓶子的時候,如果瓶子的支分上,瓶子的施設處上,如果沒有瓶子的體性,它無法安立。也就是說它的體性就是自性有。所以瓶子的體性就是瓶子的自性,那瓶子的自性在瓶子的支分上而有,如果瓶子的自性,沒有在瓶子的體性之上,它是無法安立。所謂無法安立-它也可以安立它為瓶子,就像安立瓶子為石頭,為什麼?都是僅觀待名言安立而已。所以,實事師誤解中觀派你單單只有名言安立而已,這個法的體性沒有這個法的自性的存在,因此他們會認為說,唯有名言安立,你會成為斷見,但是中觀應成派說,名言安立也不能違背世間法所共許,所以它必須要有體性,如同剛才我們所說安立瓶子,一定要有瓶子的體性,可是這個瓶子的體性絕對沒有瓶子的自性,也就是說如果你有瓶子的自性,如果有自性的話,那自性是不是非剎那生滅,他不觀待它,事實上瓶子是不是有為法,有為法是不是要剎那生滅,那如果瓶子有自性,你哪來的剎那生滅? 你第一刻的瓶子就無法到第二刻的瓶子,你第一刻的瓶子無法到第二刻的瓶子的話,那你第一刻滅掉了的瓶子不是變成斷滅見了?那你還要說第二刻瓶子,請問它是用什麼生成的,會變成無因生,這就是兩部派在討論。可是我們在讀這個文字的時候絕對要注意的,不要只有這個文字上讀而已,你要把它抓到你的心識,我怎麼安立瓶子的,也就是說,你一定要說我依著實事師來安立的瓶子,我再依著應成派來安立的瓶子,然後我再思考兩派哪個比較合理,你才可以訓練出真正獲得中觀應成派的見解,即使你沒有獲得中觀應成派的見解,你也要獲得實事師的見解,為什麼? 因為實事師也是佛講的,只是它不是究竟的而已。所以也就是剛剛前面說的,佛陀三轉法輪不同的空性,是因為眾生的根器不同,有一些眾生他只能接受第一轉法輪,他無法接受第二轉法輪跟第三轉法輪的空性,因此佛陀無法跟他講第二轉法輪的空性跟第三轉法輪的空性,因為他的根器是屬於第一轉法輪,你如果跟他講第二轉法輪的空性,它不僅無法接受,甚至他會退掉。佛陀是語功德圓滿者,他不會如此做,因此我們必須要了解,第一轉法輪所談的空性在我們的心識上要如何去理解它,第二轉法輪所談的空性在我們的心識上要如何去思考運用它,要如何去理解它,第三轉法輪所轉的空性在我們的心識上要如何運用理解它,對比起來,你去思考哪個講的才是最正確? 在你的心識顯現起來,決定中觀應成派是最究竟的,或者是說我只能接受唯識派的,學習是一定要這樣學習的,不能只有在文字上,甚至進一步,不能只有在理路上,還要把理路用在心識上思惟觀察,為什麼? 因為修行就是思惟觀察,所以學空性的道理,或者學菩提心的道理,不僅可以寫成論文,可是論文無法讓你生起空性的見解還有菩提心,所以菩提心不是寫出來的,一定要思惟出來的,空性的見解也要思惟出來,是依教依理思惟出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