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426
(p426+3)
若謂諸中觀師與無見者,因雖不同,然達業果及前後世無性是同,此無性見則極相等。
[釋]:他宗問:若謂諸中觀應成師與順世外道之無見者,所立之因是不同,如同你剛剛所說的,所立的因是不一樣,但是通達業果及前後世…等無自性是相同。這地方我們要理解清楚,他宗的問難是:沒有自性,就是沒有業果。他們也認為順世外道不承許有前後世及業果,也就是跟無自性是一樣。所以他宗才會問難你應成承許無自性的見解,則與順世外道極相等。
(p426+4)
此亦不同,他許無性是畢竟無,於二諦中俱不許有。中觀論師許世俗有業果等故。
[釋]:本宗回答:此無自性之見亦不同於順世外道,這是跟順世外道不相同的,他(順世外道)許無自性是畢竟全無,是不一樣的,亦即諸法於二諦中,勝義諦及世俗諦當中俱不承許有。但是,中觀應成論師是承許世俗有業果…等故。所以這是不一樣的。
(p426+4)
《明顯句論》云:「若爾,彼等亦於諸法無性通達為無,由此見故,且有相等。答曰﹕非有。中觀論師許世俗有,彼等不許,故非相等。」
[釋]:月稱論師所著的《明顯句論》云:「若爾──如同你所說的(若如他宗所說),彼等順世外道亦於諸業果…等法無自性通達為無,由於通達為無業果,由於順世外道認為無法現前去看到過去世、現在世的業果,這就是剛剛所說的,因為他們都認為沒有業果跟無自性是一樣,所以他們才說「由此見故」。由此見,就是剛剛所說的,他們不承許有業果,不承許業果,也就是無自性。因此,跟你中觀應成派承許無自性,還不是一樣。故與你中觀應成派且有相等。論主答曰﹕非有相等。不一樣的!因為中觀應成論師承許世俗有業果…等,彼等順世外道不承許有業果…等世俗諸法,那來的相等呢!所以故非相等。
(p426+6)
此即顯示,若中觀師於世俗中不許業果等,與順世派見解相同。又與斷見不同之理,論師未說彼有所許我無所許。又未曾說彼等許無,我不說無是許非有,而許是說無性及立為緣起因,並於世俗許諸建立。
[釋]:此即顯示,若有一中觀師於世俗中不許業果…等,則與順世派見解相同。「又與斷見不同之理,論師未說彼有所許我無所許」;這意思是說中觀應成派與順世外道主張〝無業果…等斷見〞道理不相同,並與自許中觀應成派的西藏學者的主張也不相同。因為月稱論師未說:彼外道有所「許」──許無前後世、及無業果等,而我月稱論師無所「許」──無前後世、無業果等,月稱論師沒有這樣承許。雖然二者皆是〝無所許〞,然立因不同。因為月稱論師所立之因是無自性。而順世外道所立之因是未現見有前後世。所以,對月稱論師作問難的他宗,並沒有分清楚,二者的所立因並不相同。因為月稱論師絕對不會以〝現見不到〞為其所立因。
論師未說彼有所許我無所許──月稱論師未說彼外道等承許無前後世及無業果〭而我月稱論師沒有說無所許是無前後世及無業果,如上所說,立因不同〭又未曾說彼等許無,我不說無是許非有──意謂月稱論師並未承許,外道所承許之業果等諸法為無,我(月稱論師)亦不如同自許中觀應成派的西藏學者於破斥外道時說:非如外道許業果諸法無,而是許非有──此為非有非無〭至此月稱論師不會這樣承許〭再說一次,月稱論師又未曾承許彼(外道)等業果諸法無,我月稱論師不如同自許中觀應成派的西藏學者說業果諸法無,是許非有,也就成為非有非無。月稱論師是許〝無〞是指無自性,及無自性為成立緣起的正因,由於緣起名言有,故於世俗承許諸法的建立。所以這個地方對於這幾派所立的論式,一定要分得很清楚,不過剛開始我已經有講,斷見有三位,你可以配合來看,尤其是自許中觀應成派的西藏學者,他所立的因,跟中觀應成派是一樣的,都是無自性,可是他們認為無自性,所以無法建立一切,所以無業果。可是中觀應成派就是因為無自性,才有緣起之正因,所以緣起是存在的,就有諸業果的存在。所以二者不同。
39:37(p426-5)
若謂業果等法皆無自性是極應理,然斷見者亦說無彼,故許彼等無有自性,就無性分同中觀師。此最不同。
[釋]:若謂業果…等諸法皆無自性是極應理,然斷見者亦說無彼業果,故許彼業果…等無有自性,就無自性的這一分來說,是等同中觀應成師。本宗說:此無自性是最不相同。中觀應成派的無自性是因為緣起,既然由緣起成立無自性,當然緣起因果要存在,怎可說無自性變成沒有緣起因果呢? 所以這無自性是不相同的〭下面舉一個例子來說明。
譬如有兩個人,同時講某一個人他是小偷,此人確實有偷東西,可是說他是小偷的這兩個人,其中一個人有看到他偷東西,說他是小偷,這個沒有妄語,因為他真實看到,那另外一個沒看到小偷偷東西,結果說他是小偷,雖然所說的小偷都是一樣,都有偷東西,可是你沒有看到,而說他是小偷,此即妄語,叫顛倒作意,舉此例來說明,同是無業果,順世外道他們認為沒有業果跟無自性是一樣的,但是以中觀應成派來講,沒有自性的業果不代表沒有業果,也就是說沒有自性的業果不代表沒有業果,故同是沒有業果,可是立的意思不一樣,以應成派來講,沒有業果是指沒有自性有的業果,所以這是不一樣的。
(p426-3)
譬如於一竊財之賊,有人不知是彼所竊,妄說彼竊,有人見是彼賊所竊,云是彼竊。如其二人說彼竊財,賊雖實竊,然一是妄語,一是實語,故不相同。
[釋]:譬如有一位竊財之賊,有人不知是彼所竊,而妄說彼賊所竊,因為你沒有看到,可是另外一個人,見是彼賊所竊,云是彼賊所竊。如其二人說彼賊竊財,賊是同一人,賊雖實竊,然一是妄語(沒見到),一是實語(有見到),故不相同。這個法喻是從《明顯句論》引來的。
(p426-3)
如《明顯句論》云:「若云事同,設無實事雖如是同,然證者異,故不相同。
[釋]:如《明顯句論》云:「雖說無業果這件事情,斷見者與中觀應成派是相同,然,因為斷見者沒有見到業果,既然沒有見到業果,當然就認為沒有自性,設若無實事(即若無自性之業果)雖然斷見者與中觀應成派如是雷同,很相似,然證者所成立之因是有差異的,故斷見者與中觀應成派並不相同。
(p426-2)
譬同於一盜,有非實知由非愛故,覆意倒說是此所竊,餘見彼竊正為破除。其事雖無異,然由覺者異故,應說前人是說妄語,餘是實語。若審觀察,前者惡稱有罪,餘則不爾。
[釋]:譬如同見於一盜賊,其中有一人非如實見知,但由非愛(顛倒不清楚,因為沒看到)故,覆意顛倒妄說:是此賊所竊,餘者(另外一個)如實見彼賊所竊,正為破除(因為是如實見,所以破除另外一個不如實見)由覆意顛倒妄說。二者其所指的賊之事,雖然賊無異,同一人,然由覺知者異故(有見、無見不同),故應說:前人非如見彼賊所竊,故是說妄語,餘者如實見彼賊所竊,故是真實語。若如理審諦觀察,用戒律來看的話,前者惡稱有妄語罪,餘如實知者,則不爾(即無妄語罪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