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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p525+1)
如是由見四生違害,即能成立四邊無生,於此能立皆無性生,如前遮止餘邊時說。故於諸法皆無自性,亦由依此而生定解。此是依止應成作用引生比量,非有論式親成所立。
[釋]:如是由見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等四生與世俗唯名言假立之緣起相違害,即能成立四邊無生,也就是直接破除承許四邊生,間接於此能立皆無自性生。此破除之理,如前p522+5遮止餘四邊生時所說。故於諸法皆無自性,為什麼成立諸法皆無自性?亦由依此破四生之道理而引生定解。由破四生而引生諸法皆無自性。只要承許任何一生,都要承許有自性。此破除之理是依止應成(出其過患)的作用,也就是依他宗所許自生等,就會產生相違的過失,不論是在勝義不論是在世俗都不可能存在,都會有過失。因此,而令其對自宗產生懷疑之後,再立宗、因、喻之遍是宗法性、同品定有性、異品遍無性三相正因之論式,先依他所許,令他產生懷疑,然後再立三相正因論式,令他宗引生比量之正知而令其捨掉自宗所執持自生、他生、共生等錯誤的見解,並不是一開始就成立宗、因、喻三因論式親成所立。非有如他宗一開始就成立宗、因、喻三因論式親成所立。前面有逐字消,如果是自生,會產生生沒有意義、生沒有窮盡的過失。如果他生,是因非因也會生是果、非果,一切生一切,就變成這種過失了。同樣的道理,共生──自生、他生都有錯誤,那共生就更錯誤了。無因生,前面剛才已經破斥完了。這一世的果沒有前世的業因,這一世的因也不會到未來世,這個叫無因生。佛法是講因果,因果如果沒有用三世來理解的話,人家外道也講因果啊。佛法中的因果是三世的,基督教也講因果啊,此世信耶穌,下一世會得永生。這也是因果啊!外道也認為你對人家好,人家也會對你好,這也是因果啊!然而佛法的因果是用三世來做解釋。
(p525+3)
《入中論》云﹕「諸法非從自他共,無因而生故離性。」總說違害四生義者,是顯安立應成果中依止正因,云何引生比量之理,非從最初便對敵者,安立如是他許比量。
[釋]:《入中論》云﹕「諸法非從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而生故離自性生。」也就是說,由非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的正因而來成立無自性生。總說違害承許四生之含義者,是顯示安立應成破除自生等邪宗,於此所成立之無自性之果中是依止緣起正因(緣起正因:諸法無自性,以是唯名言假立之緣起故)。唯名言假立之緣起破除非唯名言假立之緣起。當然破除就破除了自性有。依他所許並不是直接破除自性,是直接依著他宗所許自生、他生等而來破除他,間接成立諸法無自性。然云何能令敵中引生正因比量之理,此理並非是從最初便對敵者出宗、因、喻三因相之論式,而是安立如是依他宗所許之比量論式,也就是依敵者所承許而出其相違過之論式,令其對於自宗之所立產生懷疑。
(p525+4)
如是若依破自性生,能解有事無自性者,次於無事亦易獲得無性定解,故易獲得達一切法性空中觀。
[釋]:如是若依破自性生之理,首先能夠理解有作用之有為事是無自性者,次於無作用之無為事亦易能獲得無自性之定解,故易於獲得通達一切有為法、無為法自性空之中觀正見。
前面依著他宗所許的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所產生的過失而來破除這四邊生,同時間接成立無自性生,因為只要承許任何一生都一定要承許自性有。所以由見自生、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等四生與世俗唯名言假立之緣起相違害,故能成立四邊無生,亦即直接破除承許四邊生,就是我們剛剛所說的,若你承許自生會與世间的緣起相危害,同樣道理,他生、共生、無因生都是一樣。所以破除四邊生間接於此能成立皆無自性生,如是由無自性而來成立緣起有作用之理,便能獲得中觀應成派之空正見。
(p525+5)
如〈第七品〉云:「若法是緣起,其自性寂滅。」《入中論》云:「若法依緣生,分別不能觀,故此緣起理,斷諸惡見網。」依緣起因,若能定解芽等性空,斷諸歧途於心最顯,故略宣說。
[釋]:如龍樹菩薩著的《中論》〈第七品〉云:「若法是依緣起唯名言假立,它的正相違是——其非唯名言假立之自性皆無,故說自性寂滅。」以唯名言假立(唯名言假立就是遮掉自性有,些許的自性都沒有)與非唯名言假立(非唯名言假立就是要許有自性)是正相違,其中一個存在,另一個就不存在。故由唯名言假立之緣起的正因而來成立無自性,因此由唯名言假立的緣起不墮入斷邊,由無自性不墮入常邊,所以不墮常斷二邊。常邊就無法跳出輪迴生死,斷邊的話就會墮入三惡趣。因此,月稱論師所著的《入中論》云:「若法依因緣唯名言假立而生,因此分別執為自性有是不能觀察而成立(安立)一切法,故此緣起唯名言假立之理,斷除自性有之常見及名言無之斷見,諸惡見網。」如上面所說,只要唯名言假立就不可能有自性有,分別執為自性有,以自性有來觀察不可能成立一切法,即一切法的存在是不可能自性有。依此緣起唯名言假立之正因,若能定解芽等自性空,且能斷諸常斷見之歧途,於心最能夠顯現自性空破除常見,名言假立破除斷見,故於此略宣說自性空與唯名言假立之緣起義。
(p525+7)
如立他比量云:「芽無自性,依自因緣所生起故,譬如影像。」譬如本質所現影像,諸兒童等於彼所現眼耳等事,不謂於心如是顯現,非如所現實有斯義,反執眼等自性實有。
[釋]:如對他宗(依他宗所許)而立他比量,就是說如果你承許自生會有種種過失,如果承許他生也會有種種過失,這種過失跟世間的緣起是正相違的。故立他比量云:「芽無自性,依自因緣所生起故(因緣即是遮除非因緣,因緣是唯名言假立的因緣,遮除非唯名言假立的因緣,就是非因緣生),譬如鏡中的影像。」譬如依真實臉之本質於鏡中所現本質虛假之影像,然而諸兒童(兒童譬喻無明的識體)等於彼本質虛假之影像所現眼耳等事,此諸兒童不會謂:於心如是顯現鏡中之眼耳等事,非如所現真實有眼耳等斯義,反執影像之眼耳等自體性為真實有。也就是執虛假影像為真實本質之臉眼耳等事。依此喻之理而通達芽等諸法無自性,此於無明之顛倒識體呈現真實有自性,非如其所呈現、所執般的真實有,故說芽無自性。以芽若自性有,則有支之芽與芽之支分,其存在的方式由一、異二門決斷,故若不是自性一就是自性異。然以理智觀察後,自性一與自性異皆不存在,故說芽無自性。
(p525-5)
諸有情類於自所受,所見諸法,不謂由心如是顯現增上安立,妄執此義如所顯現,於彼境上自性實有,即是增益有自性理。彼境自性即是自體自性自在之義。
[釋]:諸有情類於無明之心上自所領受的苦樂,及所見境上色等諸法,不會謂:由心如是顯現唯由名言增上而假安立,不會這樣。且妄執此境義如其所顯現,於彼境上自性實有,此即是增益有自性之理。彼增益之境,即是非唯名言假立從其自境而有之自體性,即是自體、自性、自在之義(在心識的呈現是怎麼樣的?)。亦即有支與支分如水與乳混合般的以自主、自在呈現於識體前方而有。另外一個角度講,非唯名言假立從其自境而有即自體、自性、自在之義。
(p525-3)
若有彼性,依他因緣則成相違。若不相違許已成瓶,依諸因緣不須更生不應道理。
[釋]:若有彼性(彼自性)非唯名言假立從其自境而有之自體性,此與依他唯名言假立之因緣則成相違。如同剛剛所說的非唯名言假立跟唯名言假立當然是正相違。然若許有自體性與依他因緣不相違,是說你承許因緣生還要有自性的話,則承許已成瓶子之自體性,依諸因緣若不須更生,則不應道理,既然瓶子是因緣法就必須要生,然你又說它有自體性不需要因緣而有其自體性,那有自體性就表示瓶子已存在了,那怎麼還會再生呢?如果又說瓶子是緣起的話,都不再生了也不合理啊!因為瓶子的存在必須依諸因緣而生,然而瓶子又有其自體性,則應成為自生,如同已有之芽又再生。反之,若依諸因緣而生,那怎麼會有不待因緣、非唯名言假立的瓶的自體性呢?
(p525-2)
《四百論》云:「若法緣起有,即應無自在,此皆無自在,故我終非有。」其釋說云:「若法是有自性自體自在,不依他性,則由自有應非緣起,然一切有為皆是緣起。如是若法是緣起有,即非自在,依仗因緣始得生故。此一切法皆無自在,故皆無我,皆無自性。」
[釋]:引提婆菩薩著的《四百論》云:「若法依緣起唯名言假立而有,既然是唯名言假立而有就不可能會自在,因為是依他怎麼可能會自在呢——即應無自在、無自性、無自體。此諸法唯名言假立之緣起皆無自在,故自性之我終非有、終不存在。
以唯名言假立 (無自性無自在)之緣起與非唯名言假立(有自性、有自在)之非緣起是正相違故。」其《四百論釋》說云:「若法是有自性、自體、自在,即是不依他性,也就是不觀待緣起、不依名言假立,若是不依他,則應由自體而有,應成非緣起,然一切有為法皆是緣起而有。如是若諸法是緣起唯名言假立而有,即非自在,依仗因緣唯名言假立始得生故,法的存在一定要唯名言假立,若非唯名言假立這種法是不存在的。即是於識體上遮除非緣起之自性有才能正確的成立諸法。此一切有為無為法皆無自在,故皆無我,皆無自性。以是須待緣唯名言假立而有故。」法的存在一定要唯名言假立,假若非名言假立,那這個法就不存在。